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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六十七條明確了采購人在政府集中采購活動中承擔主體責任。那么,采購人主要有哪些主體責任?采購人又該如何落實責任?
今年3月底,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了《中央國家機關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詳細說明了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主要變化、執行方式、執行要等。結合《實施方案》及法律法規,總結出五項采購人主體責任。
采購需求要做到合規、完整、明確
首先,采購人的主體責任是確定采購需求。采購需求是指采購人對擬采購的貨物、服務的技術、規格和性能、功能以及質量要求等?!秾嵤┓桨浮分赋?,項目委托前,各單位應當對采購標的的市場技術活服務水平、供應、價格等情況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情況、資產配置標準等科學合理確定技術需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采購需求的設置不能有指向性、傾向性,采購需求的設置要做到合規、完整、明確。此外,國務院已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資質,不得設為資格條件或評分因素。
嚴格規范開展履約驗收
《實施方案》里提道,國采中心將重點加強批量集中采購、協議供貨、電子賣場和定點采購履約驗收工作,建立相應履約考核辦法,并通過中標產品抽查、末位公示、淘汰酌情遞補、工程采購履約巡查等方式,提升供應商售后服務水平,形成優勝劣汰的管理機制。
但相較于廣大采購人的龐大采購數量,產品抽查的方式還是杯水車薪的。這就要求各單位應及時簽訂合同,主動履行合同義務,并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落實履約驗收責任,提升供應商履約質量。
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根據財政部2016年發布的《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采購人應當做好政府采購業務的內部歸口管理和所屬單位管理,明確內部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對采購需求、政策落實、信息公開、履約驗收、結果評價等的管理。各單位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建立本單位的內控機制。
積極落實政策功能
政府采購是一項重要的國家政策,《政府采購發法》第九條規定,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落實政策功能的目標是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及支持本國產品。
政府采購需要考慮能源節約、保護環境的要求,結合《實施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節能清單中所列產品包括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的節能產品,而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但本期節能清單中無對應細化分類或節能清單中的產品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可在節能清單之外采購。
加大采購信息公開力度
自財政部2015年發布《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后,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內容應當包括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成交金額,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以及評審專家名單。通過信息的公開化,可以加大發現失信供應商的概率,這也是政府采購的一個重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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